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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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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重要时期。1222-23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刘鸿飞总工程师带队一行来到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就“科学编制西藏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助力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议题,在总结“十三五”期间西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成果基础上,与在京的矿产资源规划建设的各方面专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会议由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唐菊兴研究员主持,16家矿产资源战略研究单位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首先充分肯定了西藏自治区在“十三五”时期的矿产资源规划方面的成绩,与会专家对西藏矿产资源规划前期阶段性成果的深入性和全面性给予了肯定。经与会专家讨论,规划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达成了西藏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识:(一)提高站位,要从党中央对西藏的定位出发,做好“生态、稳定、发展、强边”四件大事,统筹部署“十四五”时期西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二)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西藏自治区在矿产资源规划要围绕这一思想把工作做实做细,服务于西藏稳定大局;(三)西藏自治区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源储备的方面要有它自身规划的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为此必须要坚守红线,合理布局;(四)党中央非常关注战略资源储备,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一定要有自己的地域特点、资源特点和科学创新特点。在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的规划一定要紧密结合西藏的民族特色,要和西藏自治区的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结合,创新科学技术,协调环境与资源,稳定持久发展,是西藏资源发展战略性的重中之重。(五)要坚持矿业惠民,矿产资源规划要结合地域特点,按“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原则部署勘查和开发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六)规划中应突出项目推进与矿业企业投资的信心,应明确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指导思想,在求稳定、求创新的道路上,企业应该把资源发展转化为民生发展。

中国地质学会、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自然资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铜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研究所大宗矿产研究室和矿产资源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