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新立探矿权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国土资源厅厅务会研究决定,委托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开展挂牌出让工作。根据新立探矿权评估需要,中心拟对第二批新立探矿权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选择。
一、项目概况及选择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新立探矿权项目;
2、项目概况:地热、锂矿、铜多金属矿等8宗新立探矿权论证报告;
3、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合格及备案文件;
5、编制工期:15日历天。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2、竞选人需具备的资质条件:竞选人须具有地质勘查乙级以上(包括乙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勘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竞选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5、本次公开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竞选报名
1、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3日工作时间内到西藏自治区资源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91-6899506、0891-6899505。
2、本项目的经费预算;
3、报名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竞选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且报名后不得更换。中选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甲央罗布
联系电话:13989000209
地 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09室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