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轮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根据《矿业权评估机构在藏评估备案管理相关规定》(藏矿交评字[2013]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机构在我区内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使矿业权评估行为及我中心对矿业权评估的监督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矿业权人及相关单位利益,促进矿业权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评审中心定于2025年4月8日开始组织开展第七轮(2025-2026年度)备案工作,请在我区开展矿业权评估的机构准备相关材料。
1.申请备案的评估机构需要将备案材料交评审中心107办公室备案。
2.2025年4月17日将核查申请备案机构的办公场所、资质、人员配备等情况。
附件:评估机构备案评分表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甲央罗布 联系电话: 13989000209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