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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顺利召开《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研讨论证会

来源: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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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地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最终规划成果质量,由厅地质勘查处、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于427日在厅评审中心会议室召开《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研讨论证会,征求各方意见。

会议由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鸿飞主持,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开发利用处、空间规划处、生态修复处、执法监督处、环境总站、信息中心(资料馆)、评审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参加。

首先,由刘鸿飞副厅长简单介绍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编制目的及其重要性,其次由汇报人农建刊从规划总体布局框架、规划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汇报,最后与会领导专家在听取规划汇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在对初步规划成果给予肯定的前提下,纷纷详细地提出规划修改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再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规划使用的数据资料是最新的、标准的,以及规划中表述不规范的部分,做到再斟酌、再完善;(二)规划中要强调突出地热清洁能源的利用,做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部署工作;(三)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部分做到分层次、再梳理,达到“少而精”目标;(四)规划中要再次强化边境安全保障,合理部署勘查开发示范区,为守土固边提供资源支撑,确保抵边搬迁人员“抵的上、稳的住、富的起”。

本次研讨论证会的顺利召开,为下一步《规划》修改完善指明了方向,接下来规划编制组要认真整理归类专家意见和建议,并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再对接,同时持续开展广泛的意见征集工作,对规划进行进一步地修改完善,提高最终规划成果水平,为西藏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