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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职责

来源: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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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党支部工作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评审中心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条 围绕国土资源厅党组,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第五条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代制度条件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第六条 认真做好党员评议工作。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向上级党组交纳党费。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与厅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良好党风促进单位廉政建设,促进支部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 严格遵守“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核,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督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第九条 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